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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連鎖店?
Ans:
一般所稱的連鎖店分為二種:
一種是直營連鎖店→就是指店面全部投資及經營都是由公司百分百負責。
一種是加盟連鎖→就是指加盟總部與加盟者彼此透過簽訂合約關西由總部授權服務標章給加盟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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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的構成要素含以下四種
Ans:
一定要有合約關係。
一定要有服務標章的授權。
總部必須有KNOW-HOW技術傳授給加盟者。
總部必須持續不段提共加盟店開業之後所需後勤支援及經營輔導以提升加盟店的持續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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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有哪些好處?
Ans:
減少失敗風險。
擁有品牌知名度。
擁有總部的後勤支援及輔導。
總部新商品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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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有哪些缺點?
Ans:
受總部規範自由度低。
須支付總部一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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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主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保證金、權利金。
1. 何謂「加盟金」?
Ans:加盟者與加盟總部在簽約開業之前對加盟店規劃整體的店面施予開店前的教育訓練讓加盟者加入這連鎖體系在簽約時所付的費用,通常加盟總部會要求加盟者以一次支付的方式,用以移轉經營技術或統稱know-how之費用,一般而言此一加盟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是不退還。
2. 何謂「權利金」?
Ans:所謂權利金係指加盟 者在經營過程中,因使用加盟總部的服務標章(Logo)、商譽以及後續之支援,相對所需支付給總部的費用。權利金是屬於持續性支付的費用,收取方式依總部 規定而有不同,其名稱也依總部使用之習慣而有差異,諸如月費、管理費、廣告費等,但本質上都屬於權利金。
3. 何謂「保證金」?
Ans:所謂保證金是加盟者 與加盟總部簽約時的加盟總部要求加盟者履行契約而所要求金錢保證,例如加盟總部供貨給加盟者要求貨款之擔保。若加盟者違反合約內容或不支付貨款時,總部可 直接自保證金中扣除或是沒收。保證金的收取方式通常有三種,一是現金;二是開立商業本票;三是不動產設定抵押。保證金與加盟金、權利金不同的是,在合約期 滿後,若加盟者無違約或積欠貨款,保證金可退還給加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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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加盟業所謂的「Know- How」是什麼?
Ans:know-how一般泛指加盟總部所掌有該行業的經營技術之統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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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競業禁止條款」?
Ans:加盟總部為保護其企業know-how,不因加盟而外洩,故常常會在加盟契約中規定加盟者及其員 工在合約期間或約滿後,通常約為三年之內,不得從事相同性質之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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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商圈保障」?
Ans:為了避免兄弟鬩牆,總部大多會允諾在一定區域範圍內,不得再與其他加盟者簽約,如此才能確保加盟者的經營成效。加盟者應要求總部在加盟合約中註明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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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時需支付哪些費用?
Ans:加盟者與加盟總部簽約時,除了前些問題所提及之履約保證金、加盟金、權利金之外,一般還包含裝潢及生財設備的費用,費用的多寡依照加盟形態、總部規定不同而有差異,但基本上都需於加盟合約中註明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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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之後需支付哪些費用?
Ans: 加盟之後所產生的費用,通常都包含在權利金的範圍,而在這範圍內主要又分為廣告促銷之費用(加盟總部也應做出廣告活動的承諾)、教育訓練費用及經營輔導費 用等等 ,費用收取的高低依照各總部行業性質不同而相異,但基本上都需於加盟合約中註明清楚,以保障加盟者之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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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失敗的主要原因?
Ans:一般來說加盟者失敗的主要原因如下:
1. 未能慎選好的加盟體系。
2. 商圈選擇錯誤。
3. 未親身或全心投入經營。
4. 未依總部制定之標準作業來執行。
5. 同行競爭過於激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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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經銷-加盟 請問此3 項之差別為何?
Ans:代理:代替某人或某公司執行業務。例如代理boss產品在台灣銷售。 其CIS銷售規則都大多由代理商自行制定。
經銷:經理銷售業務,其遊戲規則或CIS系統常常由供應商所制定。
加盟:加入聯盟體系(總部+加盟規則),CIS與營運規則必須依據規定。(CIS為企業識別系統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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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創業或加盟需要多少錢?小額創業最少要多少錢呢?
Ans: 創業資金的籌措應以開創事業所需(開辦費用)+(三個月的基本管銷)為至少運作的基金,最好還能有(六個月基本管銷)的準備金,以因應不時之需。 因此各行各業的資金不一。 創業家資金不足,最好找親朋好友無息借貸或是找人投資。其次選擇政府創業貸款利率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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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的加盟型態約略可區分為:
一、直營店
由加盟總部所直接投資的店面,人員也全部由加總公司所僱用。
二、加盟連鎖店簡稱(加盟店)
加盟者與加盟總部彼此透過合約關係規範,由總部提供加盟者所需的技術、商品,以及後續的支援服務,而加盟者需給付加盟金及權利金予加盟總部。 加盟店又可分成委託加盟、志願加盟以及特許加盟等三種不同的加盟關係。
三、委託加盟
加 盟主繳交加盟金及保証金給加盟總部,總部則在既有直營舊店或新開店中,擇一交由加盟主委託經營(即店鋪的裝潢、器具設備購置等開辦費由總部負責)。總部對 加盟店擁有管理權,加盟店必須確實貫徹總部的政策,而加盟主需負擔店面經營的基本開銷,如人事費用、水電費、消耗品、折舊費用等,利潤拆帳方式由加盟店和 總部協議之。
四、自願加盟
加盟主繳交加盟金和保證金給予總部,加盟主還要負擔所有的開辦費用,以及未來店面所有的管銷費用,僱用人員亦由加盟者自行負責。利潤全部由加盟店自得,且營運的盈虧需自行負擔。
五、特許加盟
加盟主繳交加盟金、保証金給盟總部,並出資負責店鋪的裝潢但生財器具由總部提供。總部對加盟店有管理權,加盟店必須確實貫徹總部的政策,而加盟主需負擔店面經營的基本開銷,如人事費用、水電費、消耗品、折舊費用等,利潤拆帳方式由加盟店和總部協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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