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初期,通常也是經濟最緊張的時期,林琮隆、陳秀卿婚後遭遇房貸、生子,薪水不夠花的困境,創業的念頭和傳奇故事,從這刻開始寫起。
以5千元創業金在高雄夜市擺攤賣滷味,林琮隆和陳秀卿夫妻用19年的時間,從夜市締造出年營收2億元的滷味觀光工廠,改寫人生的精彩故事。
1992年兩人結婚後,娘家媽媽在高雄市買了一棟房貸700萬的房子給她,本息月繳就要2萬元,而夫妻倆當時月薪加起來還不到3萬元,第2年大兒子出生,賺的錢根本不夠付保母費。
撥了撥算盤,陳秀卿決定辭掉工作,自己帶小孩,為了賺錢貼補家用,他們商請一位在賣陽春麵的同學媽媽教他們現燙滷味,決定擺攤賣滷味。
想自己帶兒子,改行賣高利潤滷味
原本打算做早餐生意,先生上班前還能夠照顧小孩,但後來聽一位做排骨飯的朋友分析:「夜市可以做『三市』(編按:是指下午四、五點的黃昏市場、晚餐和消夜等3個消費時段)。」陳秀卿決定到夜市擺攤。一台3,000元的二手攤車,2,000元的食材,她就在高雄十全夜市,展開了擺攤人生。
創業之初,林琮隆仍在紡織品銷售公司做業務工作,因為生意太好,陳秀卿忙不過來,年底他就辭職賣滷味,夫妻同心,目標一致為改善家庭經濟而打拚。
有句俗諺:「做吃的對半賺(台語)」,形容賣小吃利潤相當高,她說,一天最高可以做1萬多元,月賺10幾萬元,才兩年多,700多萬房貸就償還僅剩200萬元。
但賺錢背後的辛苦,卻如「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
林琮隆回想著當年說:「每天早上4、5點起床到大市(批發市場)去買食材,」自稱很「龜毛」(台語),兩個人對食材品質要求很高,「要跑好幾個大市才能買齊全。」回到家已7、8點,小寐片刻,10點開始洗洗切切,下午1點開始滷製,3點前完成備料的前置作業,然後,把食材和器材載到夜市,趕在4點前擺好攤子,等放學的第一批客人上門。
當時林琮隆晚上還在嘉南藥專讀夜二專,下了課才能到攤子幫忙,陳秀卿先帶兒子回家休息,然後林琮隆再賣到半夜1、2點,才收攤回到家。通常回到家盥洗完,小睡一下,又得起床去採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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